摘要:近日,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。2014年9月的一天,南宁市的一名小伙子利某在江南区某网吧上网时,突然有一男性网友说要加他,想跟他交朋友。既然利某是个男的,那他为什么要假扮女性进行上网交友呢?原来,QQ号是以前女朋友留下来的,于是利某...
近日,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。2014年9月的一天,南宁市的一名小伙子利某在江南区某网吧上网时,突然有一男性网友说要加他,想跟他交朋友。
既然利某是个男的,那他为什么要假扮女性进行上网交友呢?原来,QQ号是以前女朋友留下来的,于是利某用这个Q号玩游戏。
交往一段时间后,陆某和利某相聊甚欢,于是陆某就约利某出来开房,而此时的陆某还蒙在鼓里,还不知道利某是一名男性网友。
2014年10月15日,当陆某按利某约定的时间来到江南区五一路某酒店门口时,利某和他的朋友曾某对陆某身上的财物进行了抢劫。
抢劫得手后,利某和曾某也于2014年11月11日被江南警方抓获。近日,江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。庭审中,公诉人认为,被告人利某和曾某在共同犯罪中都起到了积极作用,不分主从犯,最后公诉机关建议法庭判处两被告人三年到四年的有期徒刑。经过审理后,法院表示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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