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点击标题下「蓝色微信名」可快速关注常言道“防人之心不可无”因 为但日常生活中,在使用网络聊天交友工具时,以为网络上都是虚幻的,就放松了警惕,缺乏安全范防意识,却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。近日,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,被告人邓某...
点击标题下「蓝色微信名」可快速关注
常言道“防人之心不可无”
因 为
但日常生活中,在使用网络聊天交友工具时,以为网络上都是虚幻的,就放松了警惕,缺乏安全范防意识,却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。
近日,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,被告人邓某迈过法律的界限赚取不法之财,判处邓某拘役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。
2016年3月份,邓某通过QQ与在广东省东莞市打工的钟某认识,邓某利用钟某对婚姻爱情的渴望,编造了一个虚假身份与钟某开始了恋爱,由于双方都有相似的情感遭遇,因此很谈得来,且邓某的态度相当热情。
网聊一段时间后,邓某的花言巧语让钟某深陷其中,同年5月至8月23日,邓某以银行卡被偷、做手术、出交通事故等理由,多次从钟某处共计骗取12000元,并挥霍一空。
2017年1月18日,邓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
法院认为
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。被告人邓某归案后,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当庭自愿认罪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,且邓某通过家属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
因此判处邓某拘役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。
法官提醒
人心隔肚皮,网恋不应该轻易去相信,当涉及钱财的时候,应该谨慎处理,凡事应该多留一个心眼。
同时也奉劝那些骗取他人钱财的人,法律始终是不可触及的底线。
出品: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图片:源于网络
编辑:紫水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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